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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

“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 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

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

二、征文对象范围

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上述各类学校均包含民办学校。

三、征文内容

围绕“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省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四、征文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协办。各地由学校、县(市、区)、市逐级选送优秀征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最后由各地级以上市选送当地优秀征文报送省教育厅;各高等学校自行组织评选后直接选送本校优秀征文报送省教育厅;省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征文直接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选的优秀征文进行评选,确定省级优秀征文。省教育厅组织的评选分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等职业学校组、高校(本科)组和高校(高职高专)组6个组别进行,根据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在上述6个组别中各评选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从各地市、高等学校或省直属学校中评出征文组织奖若干名。将选择一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登载,并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征文评选结束后将部分优秀征文汇编成集出版。

五、征文选送数量

按省教厅要求,我市将选送100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25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征文按所在学段分组报送。

各镇区各市直属学校各组别选送优秀征文不多于5篇。推选提交的征文应按组别(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等职业学校组、高校(本科)组和高校(高职高专)组)进行分类。

六、征文时间

各镇区、各直属学校务必于2015年10月9日前将推荐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分组别统计的征文目录表送交我局人事科1011室(电子版按组别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人事科邓彩玲邮箱),联系电话:89989833。

七、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

    (二)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各地市及各学校选送到省教育厅的征文要进行检测,确保文章的原创性。

    (三)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3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四)使用规范命名上报征文电子版:序号xx镇xx学校xx(老师名字)-征文题目。如:01中山市第一中学张晓霞-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

    八、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镇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征文活动,组织好本地本校优秀征文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各镇区各学校应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对征集的征文进行评选,对优秀征文作者给予通报表扬。

中山市“立德树人立教圆梦”师德征文目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单    位

姓名

文章题目

组别

 

 

 

 

 

 

 

 

 

 

 

 

 

 

 

 

 

 

 

 

 

 

 

 

 

 

 

 

 

 

 

 

 

 

 

 

 

 

 

 

 

 

 

 

 

 

 

 

 

 

 

 

 

 

 

 

 

 

 

 

 

 

 

 

 

 

 

 

 

 

 

 

 

 

 

 

备注:组别分别对应填写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