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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

关于制定“两学一做”计划的通知

 关于制定“两学一做”计划的通知

 

各支部:

根据市教育工委《关于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制定学习计划的意见》要求,请各支部结合支部、年级的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具体要求见附件),于519日前上报校党委办公室胡斯欣老师。市教育工委、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督导组将于近期进行抽查。

 

附件:中共中山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党支部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制定学习计划的意见》

 

  

 

 

中山市华侨中学党委办公室

201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