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代教育呼唤中国精神
我国目前的教育与现代化建设是严重地不相适应,不仅在专业技能训练上教育与生产社会严重脱节,培养的学生是“动口不动手”或者不愿动手、不会动手的“君子”,而且最关键的是在人文思想、优良传统的传承教育方面束手无策……因此,我国的现代教育呼唤中国精神,现代教育必须以人文思想、优良传统的传承教育为先导,积极弘扬中华文化,重建中国教育精神。
很多人都已认识到健全的教育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做人的道理”,也就是广泛的人文关切;二是“做事的道理”,也就是具体的专业训练。
在怎样向学生传授“做人的道理”方面,社会似乎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复古,把儒家思想作为中国教育思想,把儒家精神作为中国教育精神。
对儒家思想和儒家精神的全面批判或者全面复辟,都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中国现代化建设,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国情的。
我们应该在继承儒家精神合理内核的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构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多层次的道德体系(参见1996年论文《试论构建社会主义道德系统》),将中国教育精神发扬光大。
从本质上看,现代教育精神应该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扎根于民族文化的深厚背景,从中进行自我更新,自觉地把民族文化继承、改造、创新与祖国、民族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既要反对“一切以国际接轨”为口实的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论,对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妄自菲薄,又要反对盲目的排外主义,闭关锁国,妄自尊大。要主动吸收全人类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真正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在中华民族文明与世界文明的交流、融合的共同发展中确立民族的精神坐标。
具体来说,中国教育精神应在如下三个方面为现代中国人树起精神标志。在空间上,应在东西方文明的融合中寻找我们的精神方位;在时间上,应从传统性(过去)与时代性(现代)的交汇中确立我们的精神依托;在内容上,应从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中构建我们的精神家园。
中国教育精神的最终目标是要有效地促进现代民族文化的发展,呼唤和造就新的民族精神,以“八荣八耻”来引导科学精神、理性精神,净化观念,升华思想,培养人们科学、健康的经济观念、价值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时效观念、信息观念、人才观念,为民族的现代化发展提供充足的精神动力。
理想的教育精神是面向未来,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教育精神。虽然所有的社会成员不可能都达到这种理想的精神境界,但通过对社会成员的这种理想的“期待”与理想的“希望”,还是可以充分体现其规范作用和导向作用,使社会成员能够找到自己的理想定位,达到基本的、较高的、更高的精神境界。
【附录】试论构建社会主义道德系统
广东省委党校中山班研究生 胡永跃
1996-10
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相应的提高,然而,与之形成巨大反差的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出现了明显的滑坡,譬如,人民的政治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普遍淡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日益泛滥;党的凝聚力、感召力以及人民对党的信任程度明显下降;一些早已在建国初期就绝迹的丑恶现象又死灰复燃;……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在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这两者关系的摆布上曾一度发生倾斜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尚未构成一个完整的、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有层次并且又彼此良好 接的系统,致使人们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面前,找不到自己的理想定位,找不到适合自己的道德标准而彷徨、而无所适从,一些人将学校及党的舆论工具所进行的理想前途教育与社会现实一对比,总感到前者太虚、太遥远、太空洞、太不具体,总感到自己难于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主义者,而处于理想信仰的真空状态,这样,由于缺乏精神支柱,西方思想就乘虚而入,使得一些人,甚至相当一部分***员,抛弃了共产主义信仰,而成为西方思想的拿来主义者,成为腐朽、糜烂生活方式的拥护者和实践者;成为拜金狂;成为极端个人主义者;甚至堕落成为与人民、与社会为敌的犯罪分子。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针对这些问题,尽快构建一个完整的、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相适应的、有层次的社会主义道德系统。
〔一〕实事求是,构建社会主义道德系统
构建社会主义道德系统,既要实事求是,符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客观实际,又要始终如一地保持共产主义思想的统治地位、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以保证我们的道德系统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特色。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阶段性和层次性。
一、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阶段性
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阶段性是指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当与社会的发展同步,应当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相适应,不能脱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空谈道德。
文革期间,我国曾一味地追求那种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道德,不顾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现实,不切实际地企望全体国民都成为共产主义者,将人们的价值观念过于定位于群体的价值观念之中,因而大搞群众性的政治运动,致使全国各地到处都是以政治代替生产、以运动取代经济发展,到处都是“宁长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结果不仅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停滞不前,生产力发展缓慢,人民生活在贫困状态之中,而且造就的是一代道德观念深深地烙上了“政治痕迹”、只懂空洞的政治教条、思想僵化、缺乏现代文化科学知识的科技盲、文化盲,使得我国的科技文化人才青黄不接,社会发展缺少后劲。
事实上,人是最高级的“社会动物”,人也有其“需要”,当人的基本生活要求都不能得到满足时,又何谈对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对社会的进步起推动作用呢? 如果人的存在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人就会感到压抑,在思想境界方面就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果人处于一种负面影响比较浓的环境,对人所施加的正面教育作用就会被冲淡甚至被抵消,从而使人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因此,在社会物质生活资料还不是空前地丰富、社会生产力尚不是空前地发展、人民的思想觉悟还不是普遍地高涨的今天,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承认,我国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构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系统,应该利用执政党的优势,凭借我们支配精神生产资料的权力,始终高扬共产主义思想的主旋律,也应该允许对社会进步有积极作用、对生产力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其它思想体系的存在,允许人民有不同的信仰、不同的精神支柱。同时,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好人”标准,不应该定得过高,不要一味地追求高、大、全的形象,对人的评价应该看主流,我们不妨以“见义勇为”作为评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好人”的基本标准。
二、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层次性
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层次性是指在同一历史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当有不同的层次,即应当明确划分社会主义道德的最高标准、次高标准、较低标准以及最低标准等,使各种层次的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理想定位、道德定位并具有一定的进步倾向,从而保证社会主义道德系统成为一部高扬共产主义思想主旋律的“多声部大合唱”。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最高理想”和“共同理想”、以及道德的“先进性”与“广泛性”的概念,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区分了社会主义道德与共产主义道德,这些都为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层次性问题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层次性建设确定了目标和方向。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是从文革期间那种“高强度的政治社会”向本来应该有的正常社会形态过渡的阶段,道德系统的层次性建设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在构建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过程中,我们尤其要注意突出两种对象、进行两种教育,即突出对党员干部和青少年进行高层次的有顺序的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进行文化科技知识教育,立足根本,精心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对于广大的农村基层和城镇基层,我们不妨吸取江苏省射阳县的做法,采取以群教群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创评方式,形成“遵纪守法户〔或单位〕--五好家庭户〔或单位〕--文明户〔或单位〕”这样层次递升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子系统。
〔二〕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具体层次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系统的具体层次不妨作如下划分,第一层次为共-产-党人的道德,即最高标准;第二层次为文明人道德;第三层次为功利人道德;第四层次为法制人道德,即最低标准。下面对这四种人的基本特征作些初步的阐述。
一、共-产-党人的基本特征
共-产-党人是指具有共产主义思想,并为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忘我奋斗的先进分子,这是最高人格层次的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人可能为数较少,但正是这种人成为社会公众的楷模,成为人民效法的榜样,正是这种人使共产主义思想得以不断发扬光大。
共-产-党人具有科学的理想信念,能够深刻地把握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的人生追求和价值选择,能够运用新的思想观点,实事求是地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出现的问题,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在价值选择和实践行为上的具体体现就是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我们的革命队伍中,许多优秀的共-产-党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成终身不渝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60年代的雷锋、90年代的孔繁森便是杰出的代表。
艰苦奋斗是我们所从事的伟大事业必不可少的创业精神,我们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开创社会主义事业的,面临著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任务,只有“保持战争年代那么一股劲,那么一种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才能冲破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已远非战争年代可比,面临著比以往更为严峻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因而更需要每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积极提倡和奉行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创业精神和价值取向。
无私奉献是共-产-党人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母子之爱、兄弟之情,虽然也具有浓厚的利他色彩,但它的前提是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还称不上真正的无私奉献。只有超越亲情血缘、超越个人功利之上的利他和牺牲,才称得上无私奉献。共-产-党人崇尚的无私奉献就是如此。这种无私奉献,既不同于道德家的界说,也不同于慈善家的善行,它不是从“小我”意义上寻求和感悟精神的皈依和心灵的慰籍,而是从“大我”意义上承诺和践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责任和使命。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奉行无私奉献的价值理想,才能不断完善高尚的人格,锻炼坚强的党性,才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才能成为真正的共-产-党人。
二、文明人的基本特征
文明人是指具有与社会相适应的爱国主义思想、推崇民主仁爱、提倡人伦道德、追求理想人格、重视修身养性,并为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而努力践行的人,这是第二人格层次的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这种人就是具有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使儒家思想在新时代得以发扬光大的人。
文明人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强调整体精神,为了国家、民族的公利,往往能够不惜牺牲个人的私欲。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上,出现了处理个人对他人、对群体、对社会的义利关系时应取“义以为上”、“先义后利”的儒家思想,出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的崇高思想,出现了一大批岳飞、闻天祥、林则徐式的“精忠报国”的民族英雄。
文明人推崇仁爱原则,提倡人伦价值,强调人际和谐。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丘提倡“仁”、“礼”,把“仁”解释为“爱人”--“仁者爱人”,并以此作为自己伦理道德思想的核心。“仁”既是一种人我关系的准则,也是实现这一准则的普遍的方法论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都是从“仁”出发的。儒家强调每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提出“父慈子孝”、“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基本的人伦关系。事实上,父子关系是社会中的一种最基本的关系,从一个人对待自己父母的态度,可以推断出他对他人、对集体、对国家的态度。如果一个人不能对自己的父母尽“孝”,那么他决不可能对国家尽“忠”。“求忠于孝子之门”正是从这一逻辑推论出发的。
在物质生活基本满足的情况之下,文明人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向往理想人格,重视修身养性,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作是人生诸种需要中一种最高层次的需要,虽然这种“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崇高理想,很难达到,但仍然抱著“心向往之”的心态执著追求。这种崇高而执著的道德追求,总是同自强不息、刚键有为的人生哲学相联系,总是同正心、诚意、克己、自省、“养性”、“养身”的功夫相联系;往往与“发愤忘食”、“乐而忘忧”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态度共同发展,往往成为实现“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和爱国爱民的精神支柱。“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唯义所在”,就是这种追求在人生价值观中的具体体现。
成熟的文明人往往表现出对祖国赤胆衷心、对父母孝顺敬重、对社会满怀爱心、对朋友诚心诚意、对自己充满信心。
三、功利人的基本特征
功利人是指具有爱国主义思想、遵守社会公德、追求家族或集体的功名和利益,同时也能为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而作出贡献的人,这是第三人格层次的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这种人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
功利人在追求最大幸福、获取最大功名和利益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功利,使社会功利的总量得到了提高。尽管就一般现象来看,“重利”的结果可能损人利己,其直接受益者只是少数人,但是,其最终结果却能促使人的竟争意识和冒险性格的形成,有助于现代独立人格或人权意识的确立,带来了社会物质生活的繁荣。这对于社会的向前发展无疑是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的。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对于功利人的这种“重利”,我们不应持否定的态度,相反,在某一范围内、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还应予以积极的引导、肯定和提倡。
对于功利人而言,物质丰富是精神丰富的基础,只有富起来才能产生全方位的精神渴求,才能使精神财富重新实现自己的价值。功利人在开始之初,为了争名夺利,可能不择手段,可能任意践踏他人的功利,可能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以满足个人或小团体的功利需求;一旦他们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或拥有了相当的财富,他们又可能会反省自我、反省过去,尽管他们还是以获取最大功利为目的,但在手段和方法上已变得比较正当,并能将获得的一部分功利投向社会。
因此,成熟的功利人能够见利思义,能够用正当、合法的手段去追求物质利益和个人价值的实现;成熟的功利人往往能够成为遵守契约、言而有信、义利统一、慷慨大方、乐善好施的人。
四、法制人的基本特征
法制人是指具有法制观念、遵守社会法规和社会公德、服从行政管理、保持个人心理平衡、能够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的人,这是第四人格层次的人,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系统中最低层次的人,这种人在社会中所占比重较大,通常被称为“普通老百姓”。
法制人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以“不违纪违法”作为衡量自己行为的尺度,如若法制不健全,法制人往往能够以社会公德或传统规范来约束自己,对社会、对他人一般不具有危害性。
法制人信奉的往往是神、佛或上帝,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会过份地去争名夺利,总能保持普通人的那种心理平静,讲求“平安是福”,能够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对社会、对他人有益的贡献。
成熟的法制人往往具有文明人的一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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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道德系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当前,我们不仅要明确提出社会主义道德的层次内容,使全体国民都能找到自己的理想定位,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构建个人的道德体系,而且要大力加强正面教育,提倡共产主义思想和爱国主义精神,搞好典型教育,展示出新时期共-产-党人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树立榜样,使共-产-党人、文明人不断涌现。同时,还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把人们的社会行为置于民主制约、监督之下,限制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力求使社会全方位民主化、法制化,使宪法和法律变为每一个公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把人们的价值取向、一切利益活动同他们的个人利益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最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充分地调动人们各方面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