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侨中学研究生教师发展促进会管理规程
中山市华侨中学
研究生教师发展促进会管理规程
一、本会宗旨:
中山市华侨中学研究生教师发展促进会是一个以研究生教师为主体的教师学术性团体,其宗旨是搭建教师成长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的德育、教学、教研综合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全国一流的中学教师研究团队。
二、组织机构:
1、本会主管部门为教育科学研究室。
2、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委员若干人,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本会日常管理工作。
3、本会聘请若干资深教师为本会顾问,指导开展本会工作。
三、会员职责:
1、积极发挥会员教师学术背景优势,结合学校实际与学科特点,为解决学校教育教学难题提供合理化建议。
2、积极组织会员教师参与学术研讨活动,介绍学科前沿动态,活跃学校教研文化,成为校本研究的积极推动者。
3、积极发挥会员教师人力资源优势,结合学校科研计划与研究项目,组织会员参加学校各类各级课题研究,成为学校教育科研的主力军。
4、积极办好学校教研刊物《侨中教研》,编辑出版教师优秀论文集,交流展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四、管理制度:
1、本会管理委员会由会员教师大会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报教育科学研究室批准同意。
2、每届管理委员会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后由教育科学研究室组织召开会员教师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管理委员会。
3、凡加入本会的研究生教师,均须向本会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本会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报教育科学研究室备案。
4、本会践行“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学校发展战略,积极邀请校外名家名师到校讲学讲课,积极组织会员教师学习培训、参观交流,扩大视野,增长见识,积极推动会员教师成名成家。
5、本管理规程由研究生教师会员大会讨论通过,自 年 月 日施行。
中山市华侨中学研究生教师发展促进会
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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